第43卷第5期
2
016年9月
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43,No.5
September,2016
《
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赋类
前三种分类义例再考释
孙振田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西安710032;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安710119)
摘要:《汉志》屈原赋之属的分类与著录是以屈原及楚辞为着眼点,以与屈原及楚辞有密切关系的作者为单位
进行分类与著录;《汉志》(《七略》)出于数量上平衡的需要,将屈原赋之属之外的赋作分为陆贾赋之属与孙卿赋之
属,前者著录的是文辞较佳的赋作,后者著录的则是文辞不如前者的赋作。探讨屈原赋之属等赋分三类问题,应充
分考虑到如下方面:其一,屈原赋之属与刘向所编《楚辞》之间的高度对应关系;其二,《汉志》(《七略》)的目录学特
点;其三,汉人的赋作评价观。分类及著录时的“不严谨”及偶然性,以及刘歆包括班固在内的个人偏好,也应在考
虑的范围之内。
关键词:《汉书·艺文志》;赋类;分类义例;屈原赋;楚辞
中图分类号:G2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6)05-0112-09
《汉书·艺文志》(下称《汉志》)《诗赋略》赋类首
认为,屈原赋之属“大抵皆楚骚之体”,陆贾赋之属
著录屈原赋之属二十家,次著录陆贾赋之属二十一 “大抵不尽为骚体”,孙卿赋之属“大抵皆赋之纤小
[2]120,123,125,126
家,再著录孙卿赋之属二十五家(最后又著录杂赋十
者”,杂赋“大抵尤其纤小者”
。马积高
①
二家),三类之后均无小序对分类及著录的准则作
先生将赋分为骚体、文体、诗体三类,并大致认为:屈
原赋之属的赋作骚体是骚体,文体是文体,互相掺杂
者较少;陆贾赋之属则或为文体与骚体相结合,或为
相应说明,且整个《诗赋略》序中亦无任何说明。这
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如章学诚云:“每略各有总序,
论辨流别,义至详也。唯《诗赋》一略,区为五种,而
每种之后,更无叙论,不知刘、班之所遗邪?亦流传
之脱简邪?”并认为:“名类相同,而区种有别,当日必
[3]54-55
文体与诗体融合;等等 。俞纪东先生认为整个
赋类首先分为正、杂两大类,前者包括屈原赋之属与
陆贾赋之属,为先秦、汉赋的正体、主流,后者包括孙
[1]1064
[4]
有其义例。”
三种缘何而立类,遂成为《汉志》及
卿赋之属与杂赋,为先秦西汉赋的杂流、次类。
赋学研究的一个经典问题,为《汉志》及赋学研究所
无法回避。梳理研究史,相关观点大致可以归为如
二、以风格为标准进行分类。如周寿昌认为屈
原赋之属应是“庄雅之作”,陆贾赋之属“疑有类俳倡
②
[5]第二十八卷
下几种。
嫚戏者”
。他如林颐山则认为屈原赋之属
一、以文体、体制为标准进行分类。如姚振宗即
为“弘丽温雅”,陆贾赋之属为“嫚戏诙笑”,孙卿赋之
收稿日期:2016-02-23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汉书·艺文志》注解长编与研究”(11XTQ013)及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支持计划的
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孙振田(1973—),男,安徽利辛人,文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
文献目录学研究。
112
孙振田《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赋类前三种分类义例再考释
[
6]52
属为“讽谕恻隐” 。
种,第三种孙卿赋之属数量为二十五种,数量上几乎
相同或非常接近,那么,不同时期的收书数量为何如
此接近呢?核之刘向《别录》,一书往往有不同的本
子流传,是则某一书的不同本子又如何做到在相应
的收书时间内全部收集一空呢? 如果不能,又该如
何处理呢?重要的是,收书的时间可以有不同,藏书
的位置也可以有不同,当整理完之后,刘向、刘歆包
括班固为什么没有按照以时间先后对书籍进行著录
的通例,也按照时间的先后对赋类统一进行著录呢?
再以所谓的按品第高低进行著录为例,检视其论断,
不难发现同样存在着未至之处。以“上品”屈原赋之
属为例,排除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汉赋名家,诸如司
马相如等,余下的如《赵幽王赋》一篇、《蔡甲赋》一
篇、《兒宽赋》二篇、《刘德赋》九篇,与“中品”陆贾赋
之属的《严助赋》三十五篇、《朱买臣赋》三篇(《汉书
三、以内容为标准进行分类。如刘师培即认为
屈原赋之属为“写怀之赋”,陆贾赋之属为“骋辞之
[
7]232-233
赋”,孙卿赋之属为“阐理之赋” 。章太炎亦认
为屈原赋之属为“言情”,孙卿赋之属为“效物”,陆贾
[8]74
赋之属“盖纵横之变也” 。
四、以源流为标准进行分类。如程千帆先生认
为屈原赋之属为“《楚辞》之属”,陆贾赋之属为“汉赋
之属”,孙卿赋之属则“实介《诗》与《楚辞》之
[9]216
间” 。左宜华、陈祥谦则认为,孙赋与屈赋各辖
[10]
两种,陆赋的源头为屈赋,杂赋的源头为孙赋 。
五、以《诗经》为参照进行分类。如熊良智先生
认为,屈原赋之属为风体赋,陆贾赋之属为雅体赋,
[
11]
孙卿赋之属则可视为颂体赋 。再如伏俊琏先生
也认为,赋类首先内容上以《诗经》为参照,据其讽谏
之旨的多少进行分类,屈原赋之属为第一类,陆贾赋 ·地理志》称二者“文辞并发”,参后相关引文),又如
之属为第二类,孙卿赋之属则为第三类,杂赋为第四
何比较出高低呢?所谓的“品第”,又该如何理解呢?
是仅限于文辞层面,还是指讽谕之义? 还是二者兼
具?单就讽谕之义而言,所谓上、中、下三品之分明
显存在不足。《诗赋略》的序文云:“春秋之后,周道
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
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馋忧
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后宋玉、唐
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
之词,没其讽谕之义。是以扬子悔之,曰:‘诗人之赋
[12]
类 。
六、以收书的时间,收书、藏书的次序、位置为标
准进行分类。如吴光兴先生即持此论,认为“《诗赋
略》第一类‘屈原赋’之属大致以汉武帝时最早收集
来的藏书为主,辅以部分宣帝时期的收藏;第二类
‘陆贾赋’之属是稍后的收藏;第三类‘孙卿赋’是最
[13]
后一批收藏品” 。
七、按照品第高低进行分类。持此说者,如章必
功认为将赋区分为三类意在品第优劣,屈原赋一种
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人用赋也,则
[14]
[18]1755-1756
最上,陆贾赋一类次之,孙卿赋一类又次之 。汪
祚民先生也认为屈原之属二十家赋为上品,陆贾之
属二十一家赋为中品,荀卿之属二十五家赋为下
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
显
然,序文是以能否继承《诗》的讽谕传统作为评价的
标准。如此,则孙卿的赋作是不能被视为“下品”的,
当为“上品”无疑。沿此思路,“没其讽谕之义”的宋
玉赋、唐勒赋、枚乘赋、司马相如赋,又为何是著录于
[15]
品 。李士彪先生认为赋分三类意在品赋,屈原赋
之属为上品,陆贾赋之属为中品,荀卿赋之属为下
[16]
品 。尹海江先生持论大体相同,惟指出具体是以 “上品”屈原赋之属,而非“下品”或“中品”之中? 再
“
道之夷隆,学之粗密”来进行分类与排序,同时也参
如,所谓的“中品”陆贾赋之属著录有《枚皋赋》百二
十篇,而考之《汉书·枚皋传》:“……故其赋有诋娸
东方朔,又自诋娸。其文骫骳,曲随其事,皆得其意,
颇诙笑,不甚闲靡。凡可读者百二十篇,其尤嫚戏不
[
17]25,28-29
考了体制风格上的差异
。
毋庸置疑,以上诸家所论,对于深入认识《诗赋
略》赋类前三种之分类及其相关问题均有其参考意
义,颇能给人以启发,是《汉志》及赋类分类问题研究
的重要收获。
[18]2366-2367
可读者尚数十篇。”
既已删去“不可读者”数
十篇,则所谓“可读者”之“可读”已是最低标准,那
么,对于这最低标准的百二十篇,《汉志》(《七略》)为
何没有著录于“下品”却著录于“中品”之中? 同样,
汪、李、尹等先生对二十、二十一、二十五之数也未能
材料所限,诸家所论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足
与问题。以吴光兴先生为例,既然三种是以收书时
间、藏书次序为准的进行著录的,而第一种屈原赋之
属数量为二十家,第二种陆贾赋之属数量为二十一
③
给以充分的重视。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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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关于屈原赋之属等三类的分类问题,还有
刘歆《七略》屈原赋之属的分类及著录必然受到其父
编纂《楚辞》的影响,或者干脆说就是从《楚辞》继承
而来,亦即屈原赋之属的分类及著录就是以屈原及
楚辞作为标准的。在思考屈原赋之属的分类与著录
时,如果忽略了刘向曾编纂《楚辞》一书,以及屈原赋
之属与《楚辞》之间高度对应的关系,无疑是不科学
的。
进一步考察的必要。兹仅据相关材料解读如下,虽
猜测多而实证少,但惟愿于该问题之研究能有所助
益,并盼能引起进一步的思考。
一
屈原赋之属的分类及著录
屈原赋之属是以屈原及楚辞作为分类与著录的
标准的。
我们知道,《汉志》为据刘歆《七略》改编而来,而
又考《楚辞》的编纂体例,凡非屈作均为代屈原
《
七略》的前身《别录》又为刘向整理图书的结果。即
探讨屈原赋之属的分类与著录,除了《汉志·诗赋
略》文本本身之外,更应到刘向那里寻找线索。核之
刘向图书整理的具体过程,尤其是屈原赋之属首先
著录《屈原赋》二十五篇、《唐勒赋》四篇、《宋玉赋》十
六篇,便不能不联系到刘向整理图书时曾编有《楚
立言,即原作者把自己打扮成屈原,站在屈原的立场
[19]
上写怀抒情———悲屈、伤屈、悼屈 。且这些代屈
原立言之作一旦被刘向收录进《楚辞》之中,相应的
“母体”中便不再包含这些代屈原立言之作,亦即《宋
玉赋》十六篇、《庄夫子赋》二十四篇、《淮南王群臣
赋》四十四篇、《王褒赋》十六篇、《刘向赋》三十三篇
④
中不再包含《九辩》、《招魂》、《哀时命》、《招隐士》、
辞》一书。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屈原赋之属与
楚辞》之间存在着高度的对应关系。现将相关材料
列表如下,以为对比:
⑤
《
九思》、《九叹》等。那么,刘歆《七略》(班固《汉
《
志》)为什么不是将这些“母体”与陆贾赋之属及孙卿
赋之属所著录的赋作笼统地著录在一起,而是非要
与《屈原赋》二十五篇、《唐勒赋》四篇及《宋玉赋》十
六篇等合在一起单独著录为一个类别呢? 我们看
《
楚辞》收录
《汉志》屈原赋之属著录
《屈原赋》二十五篇
《宋玉赋》十六篇
屈原《离骚》等二十五篇
宋玉《九辩》、《招魂》
《汉书·地理志》相关材料:
屈原或景差(王逸存疑)《大招》 无著录
始楚贤臣屈原被谗放流,作《离骚》诸赋以
严忌《哀时命》
《庄夫子赋》二十四篇
自伤悼。后有宋玉、唐勒之属慕而述之,皆以显
名。汉兴,高祖王兄子濞于吴,招致天下之娱游
子弟,枚乘、邹阳、严夫子之徒兴于文、景之际。
而淮南王安亦都寿春,招宾客著书。而吴有严
助、朱买臣,贵显汉朝,文辞并发,故世传楚
贾谊(王逸存疑)《惜誓》
东方朔《七谏》
《贾谊赋》七篇
无著录
淮南小山(淮南王群臣)《招隐《淮南王群臣赋》四十四
士》
篇
王褒《九怀》
《王褒赋》十六篇
[
18]1668
辞。
刘向《九叹》
《刘向赋》三十三篇
这段话表明,因为屈原及其赋作对汉人的巨大
影响,汉人事实上已经客观上将屈原及楚辞视为一
个独立的“单元”,且于屈原及楚辞的传播亦极为重
对比可知,《楚辞》所收,除作者为屈原或景差
疑不能明”的《大招》、东方朔《七谏》及王逸《九思》
王逸为《楚辞》章句时所入),以作者为单位,在屈原 ,
“
(
视在积极追溯及勾勒屈原及楚辞传播的历史———
这段话本身就是屈原及楚辞传播的专门史。这就要
求,当刘向因编纂《楚辞》而将相关的著作集中于一
处时,基于凸显屈原及楚辞这一独立“单元”及其传
播史的需要———宋玉、严忌、淮南王群臣、王褒包括
刘向在内,无疑都是《楚辞》传播的关键人物,《七略》
赋之属中均有著录。这就说明,屈原赋之属与《楚
辞》之间确实存在着高度的对应关系。重要的是,
《
楚辞》所收在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属绝无著录,
或者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说,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
属所著录的赋作绝不被《楚辞》所收录,这就更加说
明屈原赋之属的分类及著录与刘向编纂《楚辞》之间 (《汉志》)在著录相关书籍时也应将它们著录于一
有着高度的对应关系。这样的对应关系,是用偶然
所无法解释的。是则根据这一对应关系,及刘向整
理图书(包括撰写《别录》)与刘歆编撰《七略》前后相
继,只是同一项工作的两个阶段,就可进一步推知,
处,单独列为一个段落。既然代屈原立言之作已不
在“母体”之内,且刘歆又有着眼于屈原及楚辞传播
的主观意图,则就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屈原赋之属
的分类与著录虽然是以屈原及楚辞为标准,但并非
114
孙振田《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赋类前三种分类义例再考释
仅仅是以楚辞体(骚体)为准则进行分类与著录,而
(2)赋家本人是屈原及楚辞传播的重要人物。
我们看相关材料:
吴王濞招致四方游士,阳与吴严忌、枚乘等
更多的是以与屈原及楚辞有密切关系的作者为单位
进行分类与著录。前述程千帆先生认为屈原赋之属
为“《楚辞》之属”,充分注意到了屈原赋之属与《楚
辞》之间的关系,无疑是合理的,也是可取的。
至于那些《楚辞》中没有收录,包括《地理志》中
也没有提及的赋家,他们的赋作又为什么被著录于
屈原赋之属呢?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可能。
[18]《邹阳传》,2338
俱仕吴,皆以文辩著名。
会景帝不好辞赋,是时梁孝王来朝,从游说
之士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严忌夫子之徒,相
如见而说之,因病免,客游梁,得与诸侯游士居,
[18]《司马相如传》,2529
数岁,乃著《子虚》之赋。
.仅有一篇的作品,
因形式及内容与屈原赋相
1
夫子名忌,与司马相如俱好辞赋,客游于
[
20]王逸《哀时命》解题,259
同或类似而被著录于屈原赋之属。如《赵幽王赋》一
篇。考《汉书·赵幽王传》载幽王为吕后所害,死前
作赋一篇:“诸吕用事兮,刘氏微;迫胁王侯兮,强受
我妃。我妃既妒兮,诬我以恶;谗女乱国兮,上曾不
寤。我无忠臣兮,何故弃国? 自快中野兮,苍天与
直!于嗟不可悔兮,宁早自贼!为王饿死兮,谁者怜
梁,梁孝王甚奇重之。
宣帝循武帝故事,招选名儒俊才置左右,更
生以通达能属文辞,与王褒、张子侨等并进对,
18]《刘向传》,1928
[
献赋颂凡数十篇。
据《邹阳传》之材料,枚乘与严忌同仕于吴,而严
忌是屈原及楚辞传播的重要人物,则不排除枚乘与
严忌相同,亦为屈原及楚辞传播的重要人物。据《司
马相如传》及王逸《哀时命》解题,可知司马相如与严
忌俱好辞赋,又共同客游于梁,那么,既然严忌是屈
原与楚辞的传播者,则不排除司马相如也曾投身其
中,在屈原与楚辞的传播上也有着一定的贡献。据
[18]1989
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
从班固撰写《幽
王传》必有所参考,以及《汉志》著录赵幽王赋仅有一
篇来看,该作其实就是《汉志》著录的《赵幽王赋》一
篇。从文体形式看,该作完全可以称为楚辞类(骚
体)作品;从内容上看,既然幽王遭谗被害与屈原也
相同,则又属于自我伤悼之作。大概正是基于这些, 《刘向传》之材料,合以刘向撰有《九叹》、王褒撰有
赵幽王赋》一篇与屈原赋等归为一类,著录于屈原 《九怀》,且均入于《楚辞》,则张子侨与屈原及楚辞的
《
赋之属。《蔡甲赋》一篇,不排除也是以楚骚形式而
写的自我伤悼之作。
传播亦当关系匪浅。既然枚乘、司马相如、张子侨与
严忌、刘向及王褒为“同类”,而目录在著录作品时往
往又有连类而及的著录方式———将性质相同或相近
2.收载多篇的作品,所以被著录于屈原赋之属,
则存在以下两种可能。
⑦
的著作归为一个类别进行著录,枚乘、司马相如、
(1)内中含有悲屈、伤屈、悼屈之作。以《贾谊
赋》七篇为例(不含作者“或曰贾谊,疑不能明也”的
张子侨等与严忌等著录在同一个类别也就顺理成章
了。依次类推,太常蓼侯孔臧、阳丘侯刘隁、吾丘寿
王、兒宽、阳成侯刘德,或亦与屈原及楚辞的传播关
系密切,故其作亦得以著录于屈原赋之属之中。
《上所自造赋》二篇,颜师古注云:“武帝
《惜誓》,详参前文相关注释),当即因其中含有《吊屈
原赋》一篇(《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既载,刘向又整
理、著录《史记》,则七篇中不当不收),而被分类并著
录于屈原赋之属。上溯司马迁《史记》,既能将屈、贾
合传而为《屈原贾生列传》———尽管更多地是基于自
身之遭际而为此,刘向、刘歆将贾谊之作与屈原之作
列为一类也并不令人奇怪。同样,如果《淮南王赋》
八十二篇、《太常蓼孔臧赋》二十篇、《阳丘侯刘隁赋》
十九篇、《吾丘寿王赋》十五篇等之中有类似的赋作,
当然也会被著录于屈原赋之属。核之司马迁撰《屈
原贾生列传》,结合《楚辞》中代屈原立言的伤屈、悼
屈之作,可知屈原彼时已成为志不得申、命运多舛而
又令人悲悯的象征性符号,文人雅士或不免作赋寄
[18]1748
也。”
以“上”为武帝,而武帝在楚辞的传播上居
[21]
功至伟,这里就不详述了 。至于同为屈原及楚辞
传播的重要人物,《严助赋》三十五篇、《朱买臣赋》三
篇为何没有被著录进屈原赋之属,却被著录进了陆
贾赋之属,可详参下文相关论述。
3.相关赋作原本不应著录于屈原赋之属,《汉
志》(《七略》)分类时出于数量平衡的考量,而将它们
著录于屈原赋之属。笔者相信,至少其中部分赋作
⑧
确为如此。亦详参下文相关论述。
二
陆贾赋之属与孙卿赋之属的分类与著录
⑥
以同情,相关的作品数量当为可观。
首先,陆贾赋之属与孙卿赋之属是因为数量上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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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的需要而被分为两类并著录的。
是屈原赋之属著录于前,余下的著录于后,就会形成
《汉志》(《七略》)对书籍设类与著录时往往有着 “头”小“尾”大的局面,导致不协。今屈原赋之属著
数量上的考量。先看六艺略《论语》类的著录。《论
语》类计著录作品十二家,可以分为两段:《论语》古
二十一篇至《议奏》十八篇为前段,《孔子家语》二十
七卷等三种为后段。后段既非《论语》本身,也非《论
语》的研究著作,原本不应著录于《论语》类中,只是
因为数量太少无法单独立类而著录于《论语》类中。
也就是说,如果数量较多,则就可能单独立类与著
录作品二十家,陆贾赋之属著录作品二十一家,孙卿
赋之属著录作品二十五家,数量上相差不是太大,应
该就是在分类及著录时对数量进行平衡的结果。如
果不是刻意的类别划分,以及主观上对数量予以平
衡,为什么屈原赋之属与陆贾赋之属著录作品的数
量几乎没有差别?又为什么即便将孙卿赋之属包括
在内,数量相差同样很少? 仅仅理解为偶然或者巧
⑨
录。再来看六艺略《春秋》类的著录。《春秋》类计
ꢃꢁꢀ
合无疑是不科学的。小而言之,在探讨赋分三类
著录著作二十九种,可以分为两段:自《春秋古经》十
二篇、《经》十一卷至《议奏》三十九篇十八种为前段,
自《国语》二十一篇至最末《汉大年纪》五篇十一种为
这一问题上,必须将《汉志》(《七略》)为分类而分类
的可能考虑在内;大而言之,在探讨目录著作的相关
问题时,必须将目录著作本身的形式因素考虑在内,
目录编撰毕竟带有明显的实践色彩,其分类及著录
[
18]1712-1714
后段
。后段虽然与《春秋》本质上同为“史”
书,原本就应著录于《春秋》类中,但如果数量足够
ꢄꢁꢀ
均难免会受到外在的形式方面的局限与影响。
⑩
多,也会被单独著录。《诗赋略》歌诗类的著录。
其次,陆贾赋之属与孙卿赋之属的分类及著录
的标准则是赋作文辞之高下,即将屈原赋之属之外
文辞较佳的赋作设立为陆贾赋之属进行著录,余下
的再设立为孙卿赋之属进行著录。兹将相关材料列
表如下:
歌诗类计著录著作二十八种,也可以分为两段:自
《高祖歌诗》二篇至《杂歌诗》九篇十九种为前段,自
《洛阳歌诗》四篇至最末《南郡歌诗》五篇九种为后
ꢂꢁꢀ
段。尽管在著录上,《汉志》(《七略》)明显将整个
歌诗类的著作分为两个大的单元,亦即出于某种特
定的需要,例如将周代及其相关作品单独集合在一
起而为后段,但是却又没有将其单独著录为一段。
究其原因,显然还是因为数量没有达到足够多的地
步。否则,自然也会单独著录。依此类推,《汉志》
陆贾赋之属著录的作品
材料出处及内容
《
文心雕龙· 才略》:“汉室陆贾,
首案奇采,赋孟春而选典诰,其辩
《陆贾赋》三篇
[23]698
之富矣。”
《严助赋》三十五篇
见前引《汉书·地理志》材料
《朱买臣赋》三篇
见前引《汉书·地理志》材料
(《七略》)在对赋类的作品进行著录时,也难免会有
数量上的考量。例如,序文既明云“学诗之士佚在布
衣,贤人失志之赋作矣”,诗、赋之间后先相承,关系
密切。班固《两都赋序》也说:“赋者,古诗之流
《东方朔传》:“是时朝廷多贤材,
上复问朔:‘方今公孙丞相、兒大
夫、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马相如、
吾丘寿王、主父偃、朱买臣、严助、
汲黯、胶仓、终军、严安、徐乐、司
马迁之伦,皆辩知闳达,溢于文
《司马迁赋》八篇
[22]4
也。” 然而,赋类却并没有著录(附著)于六艺略
《诗》类的后面,而是另为设类与著录,当正是其数量
[18]2863
辞,先生自视,何与比哉?’”
较多的缘故(另参下文相关注释)。
《扬雄传》:“先是时,蜀有司马相
核之屈原赋之属等三类,著录作品总计达六十
六种,势必要求无论是刘向、刘歆包括班固在内,均
应对其进行分段著录,否则,放在整个包括《别录》、
如,作赋甚弘丽温雅,雄心壮之,
每作赋,常拟之以为式。”
《诗赋略》序文:“其后宋玉、唐勒,
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
[18]3515
ꢅꢁꢀ
《扬雄赋》四篇
云
,
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讽谕
之义。”
《七略》以及《汉志》之中,均为不协。尤其是在屈原
[18]1756
赋之属的相关书籍已经被设为一个独立的单元,则
对赋类的作品进行分类著录,也就成为必然。屈原
赋之属的书籍不单独著录就不能突出其特点,既然
要突出其特点,数量就不宜太多。既然数量不宜太
多,则余下的数量就会相对较多。如果不对之再行
分类,也就是分为陆贾赋之属与孙卿赋之属,仅仅只
以上材料,刘勰既然称陆贾“首案奇采”,则陆贾
赋亦必为文辞靡丽之作。刘勰虽距汉人已远,但既
专门论赋,所论当符合陆贾赋的实际情况。严助及
朱买臣的赋作既然被称为“文辞并发”,则其赋作就
一定以文辞华丽张扬为特点。司马迁既然被称为
116
孙振田《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赋类前三种分类义例再考释
“溢于文辞”,则其赋作也一定以讲求辞采为特色。 (抛开序文不论,《汉书》中仍然可以找到班固其他类
扬雄既拟司马相如以为式,且《诗赋略》的序文亦称
其“竞为侈丽闳衍之词”,可知其赋四篇同样是文辞
弘丽之作。这些材料,尤其是《汉书·地理志》、《东
方朔传》及《扬雄传》中的材料为汉人评汉人,明确地
传递出汉人评汉赋的着眼点,无疑给我们提供了思
考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属分类与著录标准的线
似观点的材料),然而当其自己要进行赋的创作时,
还是要称诸家之赋“抑亦雅颂之亚也”,以《诗》为类
比。颇有代表性的是枚皋,尽管班固在《枚皋传》中
称其赋“其文骫骳,曲随其事,皆得其意,颇诙笑,不
甚闲靡”,但最终还是将枚皋包括在诸赋家之内,亦
其赋作差不多也可以归为“雅颂之亚”。再以提出
索,即二者很有可能是以赋作文辞上的高下为标准 “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的扬雄为例,尽
进行分类及著录的。
再看下列材料:
管其为自己曾创作“没其讽谕之义”的赋作而“悔
之”,然而其在撰《自序》时,还是把所撰《甘泉赋》、
ꢆꢁꢀ
《
河东赋》、《校猎赋》、《长杨赋》予以钞录,可见所
谓的“悔之”是难以尽信的,需要辩证看待。这些材
料进一步表明,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属实际上就
是以文辞之高下作为分类及著录的标准的。
材料出处
材料内容
司马迁称:“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要其
归引之于节俭,此亦《诗》之风谏何
《
汉书·司马相
如传》
[18]2609
异?”
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
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
差赐帛。议者多以为淫靡不急,上曰:
当然,说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属的分类及著
录的标准是文辞之高下,还必须排除与之相对的另
外一种可能,即二者是以讽谏之义的有无、多寡为标
准进行分类与著录。这种可能当然不存在。既然序
文明言孙卿及屈原“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宋玉、唐
勒、枚乘、司马相如、杨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
其讽谕之义”,为何在著录时没有将孙、屈之作著录
于一处,宋、唐等与扬雄也著录于一处,并按照先后
顺序进行排列呢? 即便屈原赋之属已经单独著录,
至少《孙卿赋》十篇也应该著录于第二类陆贾赋之属
之首吧?至于序文的评价标准与分类及著录时的标
准不相一致,则显然是由刘歆、班固(包括刘向)在编
撰《诗赋略》及撰写序文时的着眼点、立场的不同所
造成的,并不令人奇怪。概言之,陆贾赋之属及孙卿
赋之属是以赋作文辞的高下作为标准进行分类及著
录的,这是汉代赋的创作实践及批评观的客观反映,
刘歆、班固(包括刘向)均难以超越当时的评价方式
及标准。陆贾赋之属、孙卿赋之属包括屈原赋之属
在内,最末统计家数、篇数时均仅以“赋”称,而不具
体标出究竟是何种赋(杂赋类不过就是赋类之杂编,
尚明以“杂赋”称之),恰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否
则,既然有特出于时代之考量,为何又不清晰地予以
标示?屈原赋之属是屈原及楚辞在汉代传播的客观
反映,陆贾赋之属、孙卿赋之属的分类是汉代赋作评
价的反映,于汉人不过平常之事,故而无需特意标
明。讨论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属的分类与著录,
如果不考虑汉人的赋作批评观,无疑也是不科学的。
具体而言,也就是说,屈原赋之属而外,陆贾赋
“‘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辞赋
《
汉书· 王褒
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辟如
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
以此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风
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弈
传》
[18]2829
远矣。”
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故言语
侍从之臣若司马相如、虞丘寿王、东方
朔、枚皋、王褒、刘向之属,朝夕论思,日
月献纳。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
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
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或以抒下
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
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
班固《两都赋·
序》
[
22]4-5
也。
这些材料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汉代关
于赋作的评价主要围绕一个问题而展开,即强调文
辞与重视讽谏两者之间何者为是;其二,就当时的赋
的创作实践及评价情况来看,人们更多地还是倾向
于前者而非后者。文人们不仅创作了大量的所谓
“
侈丽闳衍”的赋作,在面对批评时,还在为之辩护。
司马迁之“此亦《诗》之讽谏何异”即为不折不扣的辩
护之词,而《王褒传》武帝“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
者辩丽可喜”云云,更是尊为帝王而为赋作辩护。批
评本身就说明当时赋家在创作时普遍以辞采为追
求,蔚成风气,否则批评便无所从来。据《王褒传》文
义,所谓的“第其高下”其实也正是以文辞之高下作
为评价的标准,否则,议者也就不会有“以为淫靡不
急”之论了。尤其班固,尽管所撰《诗赋略》的序文中
引用扬雄“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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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属著录的是文辞较佳的赋作,孙卿赋之属著录的 (及班固)的个人偏好,这点尽管已无可考知,但可能
ꢉꢁꢀ
则是文辞不如陆贾赋之属的赋作。需要指出的是,
这里说不如,其实并非绝对的不如,其中有些与陆贾
赋之属的赋作或本就区别不大,而只是出于分类的
需要而被著录进了孙卿赋之属。当然,也不排除其
中有些赋作的著录本就两可,只不过由于偶然而被
性还是存在的。
综上,关于《汉志》《诗赋略》之赋类前三种的分
类与著录,本文的结论是:屈原赋之属的分类是以屈
原及楚辞作为着眼点,但并非是以楚辞体(骚体)为
准则进行著录,而是以与屈原及楚辞有密切关系的
作者为单位进行著录。《楚辞》中没有收录、《汉书·
地理志》中也没有提及的赋作,所以被著录于屈原赋
之属,大致有以下两种可能:1.仅有一篇的作品,因
形式及内容与屈原赋相同或类似;2.收载多篇的作
品则又有两个可能:(1)内中包含有悲屈、伤屈、悼屈
之作,(2)赋家本人是屈原及楚辞传播的重要人物,
ꢇꢁꢀ
著录进了陆贾赋之属或者孙卿赋之属。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同样作为楚辞的传播
者,“文辞并发”的《严助赋》三十五篇、《朱买臣赋》三
篇,为什么没有被著录进屈原赋之属,反而著录进陆
贾赋之属了呢? 这就不能不考虑到以下三个问题。
其一,赋分三类数量上的平衡。当屈原赋之属确定
为二十种,陆贾赋之属确定为二十一种,同样作为楚 3.这些著作原本不应著录于屈原赋之属,《汉志》
辞的传播者或者拟作者,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出于 (《七略》)出于分类时数量上平衡的缘故而将它们著
数量平衡的需要,有的被著录于屈原赋之属,而另外
一些则被著录进陆贾赋之属。当然,那些并非屈原
及楚辞的传播者。这里假定《太常蓼孔臧赋》二十
篇、《阳丘侯刘隁赋》十九篇、《吾丘寿王赋》十五篇、
录于屈原赋之属,屈原赋之属单独著录,根本上是由
屈原及楚辞在汉代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屈原赋之
属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著录以后,出于数量平衡的
需要,剩下的赋作被分为陆贾赋之属与孙卿赋之属,
其分类的标准则是文辞之高下,亦即将文辞较佳的
赋作著录于陆贾赋之属,文辞不如陆贾赋之属的赋
作则被著录于孙卿赋之属。这是汉代赋的评价现状
的反映,刘歆包括班固均难以超越当时的评价标准。
《兒宽赋》二篇、《光禄大夫张子侨赋》三篇、《阳成侯
刘德赋》九篇等均非屈原及楚辞的传播者,其中或即
有因为数量平衡之需而被著录进屈原赋之属。其
二,刘歆(及班固)对作品进行分类时的“不严谨”及
偶然性。即便他们在分类之始有着清晰的标准,然 “文辞并发”的严助赋、朱买臣赋没有被著录进屈原
而在实际操作时也可能会出现“不严谨”及偶然的情
况,导致最终的分类及著录结果与最初的设想不相
一致。类似这样的“不严谨”及偶然性在《汉志》(《七
略》)中不乏其例。例如,以著作先后为序著录书籍
是《汉志》(《七略》)的基本原则,但实际著录时却并
赋之属,而是著录进陆贾赋之属,可能有三个方面的
考量:其一,赋分三类数量上的平衡;其二,刘歆及班
固在分类及著录作品时的“不严谨”及偶然性;其三,
刘向、刘歆的个人偏好。在探讨屈原赋之属等赋分
三类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如下方面因素:一、屈
原赋之属与刘向《楚辞》之间的高度对应关系;二、
ꢈꢁꢀ
非如此,不少书籍的著录在时间上前后失次。同
样,同为楚辞传播者的严助及朱买臣的赋作,究竟是 《汉志》(《七略》)的目录学要素如在著录条目时有时
著录于屈原赋之属还是陆贾赋之属,也不过只是一
种“不严谨”及偶然而已。因为标准的制定往往较为
容易,而其执行则相对复杂而需变通。其三,刘歆
会有数量平衡的考量;三、汉人对于赋作的评价观。
分类及著录时的“不严谨”及偶然性,以及刘歆包括
班固在内的个人偏好,也应在考虑的范围之内。
注释:
①
除此三类外,赋类另著录有杂赋一类。关于杂赋,详可参拙撰《<汉志·诗赋略>杂赋类研究》“杂赋类是赋类之杂编而非其
他”部分,文载《国学学刊》2011年第2期。
②
参见:孙津华《<汉志·诗赋略>赋类诸家分类义例述评》一文(载《古典文献研究》第八辑,凤凰出版社2006年版),特此说明
并致谢。为交代研究史及展开本文论述方便计,故此不避重复,亦于赋分三类的研究史略为叙述。关于赋分三类的研究
史,陈刚撰有《<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赋之分类研究述略》一文(载《文献》2011年第2期),亦可参考。
关于其他诸家之论所存在的不足,详可参孙津华《<汉志·诗赋略>赋类诸家分类义例述评》一文(载《古典文献研究》第八辑,
凤凰出版社2006年版),另亦可参吴光兴《关于<汉书·艺文志>“诗赋略”的分类及小序之有无问题》(载《文史》2010年第2
辑)。
③
118
孙振田《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赋类前三种分类义例再考释
④
⑤
《楚辞》一书为刘向在大规模地整理书籍时所编无可疑。据王逸《离骚经叙》“逮至刘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洪兴祖《楚
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页48)及其《九叹》解题“向以博古敏达,典校经书,辩章旧文,追念屈原忠信之节,故作《九
叹》”云云,可知《楚辞》正是刘向在大规模整理书籍时所编纂。
说这些代屈原之作没有被收录进相应的“母体”,是基于以下三点。其一,这些代屈原之作从内容上可以被视为屈原的作
品,如果继续收录于相应的“母体”之中,就会与其他的赋作混淆在一起,引起混乱。其二,以作者是屈原或景差“疑不能明”
的《大招》为例,据王逸《离骚经叙》“班固、贾逵复以所见改易前疑,各作《离骚经章句》,其余十五卷,阙而不说”(《楚辞补注》,
页48)云云,可知班固见过《楚辞》一书,亦即必然见过《大招》。而按照班固新“入”《七略》所未载书籍之例,如《书》类“入”刘
向《稽疑》一篇、《诗赋略》“入”扬雄赋八篇,则当将《大招》“入”于《诗赋略》中。而既然班固没有将《大招》“入”于《诗赋略》,就
说明代屈原立言之作一旦被《楚辞》所收,《七略》也就不再著录。正因为班固对此非常清楚,故而同样不将《大招》“入”于《汉
志》。依此类推,即可知相关的代屈原立言之作也不应再被收录于其“母体”之中。尽管班固所见而并未“入”于《汉志》者尚
有他书,但《大招》毕竟不同,曾经刘向亲自整理。其三,作者明明可考的东方朔的代屈原立言的《七谏》,屈原赋之属没有著
录(陆贾赋之属及孙卿赋之属也没有著录),且诸子略之杂家类著录的《东方朔》二十篇也没有收录,也说明相关的代屈原立
言之作一旦被收入《楚辞》,便不再收入其“母体”(另可参拙撰《<汉书·艺文志>“东方朔二十篇”考辨》一文,文载《人文论丛》
2
015年第1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版)。综合以上三点,就可以得出结论,凡被《楚辞》所收录的代屈原之作,既不
再收录于其“母体”,也不再著录于《七略》(《汉志》)之中。《屈原赋》二十五篇则不同,其既非代言之作,亦极为重要,故而虽
有《楚辞》一书在,亦必予以著录。《楚辞》不为《汉志》(《七略》)著录的原因,可参:力之《<楚辞>研究二题》,载《云梦学刊》
1
999年第1期。
⑥
王逸《离骚经序》:“凡百君子,莫不慕其清高,嘉其文采,哀其不遇,而愍其志焉。”班固《离骚赞序》:“原死之后,秦果灭楚。其
辞为众贤所悼悲,故传于后。”(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页3、51)也可证悲屈、伤屈、悼屈是当时文人创作的
重要题材,相关的赋作一定不在少数。
⑦
即便是小类之中也存在着连类而及进行著录的例子。诸子略之道家类在《管子》八十六篇之后连续著录《老子邻氏经传》、
《老子傅氏经说》、《老子徐氏经说》、《刘向说老子》四种,其中,《刘向说老子》,如果按照作者刘向的时代进行著录,则应该著
录于几乎整个道家类的末尾,现既然著录位置大为提前,专门与《老子邻氏经传》四篇等另外三种著录在一处,显然是着眼
于“类”,以“类”为单位连类而及进行著录。
⑧
至于《楚辞》所收的《大招》、《惜誓》及《七谏》为何没有被著录于屈原赋之属,详可参上文相关注释。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非要
推究屈原赋之属得以立类及著录的根本原因,显然还在于屈原及楚辞之重要。后世目录,如阮孝绪《七录》文集录内篇四专
门设立有《楚辞》部,著录五种、五帙、二十七卷(任莉莉《七录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页9)。魏征等《隋书·经籍
志》集部也把楚辞单列为一类,与别集类、总集类相并列。
⑨
⑩
ꢀꢂꢁ参拙撰《<汉书·艺文志>著“杂”于末体例论》一文,文载《国学研究》第2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详参拙撰《对<汉书·艺文志>“不立史部”问题的一个新认识》一文,文载《国学研究》第2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
ꢁꢃ考《汉志》著录书籍较多的,如《春秋》类为29条,儒家类为52条,道家类为37条,均没有再分段落,当是其著录标准较为单
一,没有特殊需要的缘故。这与赋类首先有屈原赋之属需要单独著录不同。
ꢀ
ꢁꢄ在《汉志》(《七略》)中,出于形式的需要而安排书籍的著录还可以再找出一个较为明显的例子,即《六艺略》之《乐》类的著录。
严格说来,《乐》类本来只有《乐记》及《王禹记》两种可以著录,但如果仅仅著录这两种书籍明显较少,故刘歆将另外的一些相
关书籍著录其中,以充其数,以完其类(详参:孙振田、范春义《从<汉志>看“乐经”为“六代乐舞”说之成立———兼论<汉志>之
<乐>类的著录问题》,载《音乐研究》2015年第6期)。另外,在后世目录中,根据书籍数量的变化而对类别的设立进行调整
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如阮孝绪《七录》虽为“斟酌王、刘”(王俭《七志》、刘歆《七略》)而立类、著录,然又将史书单独设类
为《记传录》,兵书与诸子合并为《子兵录》。阮氏解释《记传录》的设类及著录云:“刘氏之世,史书甚寡,附见《春秋》,诚得其
例。今众家纪传倍于经典,犹从此志,实为繁芜。且《七略》诗赋不从《六艺》诗部,盖由其书既多,所以别为一略。今依拟斯
例,分出众史,序《记传录》为《内篇》第二。”解释《子兵录》的设类云:“兵书既少,不足别录,今附于子末,总以‘子兵’为称。”
(
任莉莉《七录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页3-4)均为从书籍数量的多寡来思考或安排类别的设立问题的例证。
ꢁꢅ《汉志》著录为十二篇,其中八篇为班固所入。“四篇”是《甘泉》、《河东》、《羽猎》、《长杨》四赋,可参俞纪东《<汉志·诗赋略>
扬雄赋”绎释》,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ꢆ四赋载于《汉书·扬雄传》,然《扬雄传》为班固据扬雄《自序》撰写,班固在《扬雄传·赞》中明云“雄之自序云尔”。见:班固
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页3583。
ꢁꢇ按照《汉志》著“杂”于末的著录体例,不排除孙卿赋之属中或著录有虽文辞较佳而体制较小的赋作,以及虽作者明确而有所
残缺的赋作。体制较小,通常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能与那些体制较大的赋作相类比;而赋作在其流传的过程中出现残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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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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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所难免,对于这样的赋作,一方面要加以著录,一方面因其作者可考又不能编入“杂赋”中去,故只好以“杂”书处理,著录
于赋之前三种的最后一种孙卿赋之属中去。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何孙卿赋之属的家数较陆贾赋之属稍微多了四种这一
问题。详参拙撰《<汉书·艺文志>著“杂”于末体例论》及《<汉志·诗赋略>杂赋类研究》二文,分载《国学研究》第25卷(北京
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及《国学学刊》2011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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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先生即云:“扬雄赋本拟相如,《七略》相如赋与屈原同次。班生以扬雄赋隶陆贾下,盖误也。”(章太炎《国故论衡·辨
诗》)现在看来,班固当本就不误。其一,《七略》中,扬雄赋只有《甘泉》、《长杨》等四赋,与屈原及楚辞的关系并非直接,故也
就失去了著录于屈原赋之属最为直接的原因。其二,《汉书·扬雄传》既然为据扬雄《自序》而来(参前相关注释),则内中所
谓“拟之(司马相如)以为式”云云实乃出自于扬雄《自序》,而刘向整理图书及刘歆撰《七略》均未见过扬雄《自序》,则刘歆当
然也就不可能据“拟之以为式”而将扬雄赋与司马相如赋著录在一起了,班固据《七略》而为《汉志》,又将这一著录继承下来。
其三,即便《七略》(《汉志》)有着按照“师”、“徒”源流关系著录书籍的著录原则,其贯彻也并不严格。再者,模拟、学习是提高
文章水平的重要途径,回到刘歆、班固那里,众多赋作必一一按照师、徒源流进行著录,又何其繁难! 最后,班固本有“出”、
“入”之例,即将一些书籍从其原来所著录的类别中移出,再著录进其他更为合适的类别中去,但班固在入了《反离骚》等于
《扬雄赋》之后,也没有将《扬雄赋》十二篇“出”于陆贾赋之属“入”于屈原赋之属,当是因为《扬雄赋》十二篇本就著录在赋类
中,从“赋”这一类别上来看,陆贾赋之属与屈原赋之属并无不同,实无“出”、“入”的必要。概言之,扬雄赋不与司马相如赋著
录在一起,在刘歆、班固(包括刘向)那里本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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