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定位:一个跨部门法的视角
2022/9/7 11:26:5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作者: 王学辉 ,刘海宇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强制执行权;国家权力;行政权;司法权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行政法秩序下的行政批示研究”(18BFX054)、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科研创新计划课题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以往关于强制执行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定位问题的研究存在严重的部门法化倾向,此种视野局限导致无法追本溯源地对作为一种权力类型的强制执行权作出准确定位。从跨部门法的视角出发,强制执行权的定位需抽象至整体的国家强制执行权并回溯至分权理论中去。在现代国家,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概念,分别在权力形态和权力体系两个层面使用,分权理论是在权力体系层面的分权。强制执行权相对于其他权力类型而言,在权力形态层面具有相对独立性,而在权力体系层面则既可从属于行政权,亦可从属于司法权。另外,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对其在实然层面的配置影响非常有限。我国对各部门法中强制执行权的配置,主要的考量因素是其功能的有效实现以及内部实施权与裁决权的相互制约。
英文摘要:
下一条: 强制执行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定位:一个跨部门法的视角
其他文章
- “碳中和”的科学逻辑与法治路径(2022/9/7 11:41:57)
- 金融不良债权处置政策的司法回应(2022/9/7 11:40:26)